交易者在從事證劵風險投資交易時,要先根據(jù)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資金實力確定投資中的要動用的資金和最大的虧損額度。對小資金投資者來講,每次交易的金額都不要超過總資金的一半。對中大戶而言,多次交易動用的資金不得超過總資金的10%-15%,也就是說,在任何時候都要留資金一備操作不順時的資金需要。每次交易的虧損要限制在總資金的10%以內(nèi),這個10%是交易是在交易失敗的情況將要承受的最大虧損,這是我們交易多少和止損多少的重要出發(fā)點。江恩的觀點是,不在任何一次交易中拿出超過你資金的十分一去冒險。只要有資金可操作,你總可以發(fā)現(xiàn)新的投資機會。
其次,你還要注意分散資金風險。在單個市場投入的資金應在總資金的30%-45%之間。在任何一個投資種類上,投入的資金應占總資金的20%-25%以內(nèi),這些措施可以防止投資者在交易市場中投入過多的本金。導致資金周轉(zhuǎn)不靈,錯過更好的投資機會,同時也能保持資金的流動性。
江恩的理論是:“從來不冒險在一個單向的交易中,投入的資金不能超過交易資金的10%”這是風險管理的原則,也是不至于你破產(chǎn)的法寶,更是你能保持良好心態(tài)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