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認為股指期貨保證金交易制度使得入市門檻較低
按照目前的證券交易制度,交易者要想購買股票,必須要用相當于所購買股票價格100%的資金,而股指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制度,用較少的資金就可以買賣1手金額比保證金大幾倍甚至十幾倍的合約。因此,許多交易者誤認為,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要比參與股票交易的入市門檻低得多。
其實不然,對期指知識了解的投資者都知道按照目前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買l手股票(100股),準備幾千元,甚至幾百元就可以了。而股指期貨呢?表面來看,保證金交易可以“以小搏大”,實際上,目前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征求意見稿)中擬定的1手合約,按最近滬深300指數的點位,乘以每點300元,則1手合約的價值就近60萬元。即使按10%的保證金比例(其他因素暫不考慮),買賣1手所需的資金也為6萬元。而且,買賣1手合約的資金并不能說就是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入市門檻。由于股指期貨采取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交易者賬戶中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以應付當日的盈虧結算。同時,由于保證金的放大效應,股指點位每變動10%,看錯方向的交易者就可能將保證金損失殆盡。因此,根據成熟期貨市場的實際操作經驗,本著合理配置
金和防范風險的原則,實際交易時合約占用的保證金一般不應超過保證金賬戶資金總額的三分之一,其余資金得準備應付價格變動不利時可能出現的追加保證金要求。這樣,按照上面的例子,買賣1手合約要準備的資金大約為20萬元。由此可見,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比參與股票市場交易的入市門檻要高得多。.
誤認為股指期貨投資損失僅隊保證置為限
由于股指期貨保證金交易的杠桿效應,有些交易者誤認為買賣1手股指期貨合約僅需要合約價值幾分之一甚至十幾分之一的保證金,一旦行情有利,可以賺取幾倍甚至十幾倍的利潤;一旦行情不利,損失的也僅僅是這點保證金。殊不知,股指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在放大盈利的同時也放大了虧損。一旦資金管理不當或者行情發(fā)生不利變化時,交易者持有股指期貨頭寸不僅會把保證金虧光,甚至還會倒欠期貨公司的錢。這個風險是股市投資所沒有的。因此,不能混淆股指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和買賣其他商品或簽訂一般合同時預先交付的定金這兩個概念,錯誤地認為投資股指期貨的最大損失僅以保證金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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